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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能源局发文力推东北电力消纳

2017-03-21 1233人浏览

经济疲软而电力严重过剩,“窝电”已成为东北三省发展的痛点。

为改变东北地区电力供大于求的局面,加快解决电力消纳、系统调峰等问题,7月11日,国家能源局对外公布了《国家能源局关于推动东北地区电力协调发展的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。这是继《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》、《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》后,官方再度出台的强调东北地区电力消纳问题的文件。

《意见》提出,要从供需两侧推动解决东北地区“窝电”问题,其主要目标是:力争到2020年,东北地区电力供需实现基本平衡,火电、风电利用小时数达到合理水平,弃风率显着下降;初步形成安全稳定、结构合理、调节灵活的电力系统,建立适应多种电源消纳的电力市场机制;减少散烧煤、生物质燃料直接燃烧,提高能源供应清洁化水平,降低大气污染排放。

东北电力过剩有多严重?

近年来,东北三省电力严重过剩,电源结构分布问题备受争议,弃风弃火弃核现象频发。中电联数据显示,2015年,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下降2%,增速同比回落4.4个百分点。截至2015年底,东北区域发电装机容量为1.21亿千瓦,而较大用电负荷仅为5439万千瓦,预计2016年东北区域仍将新增发电装机450万千瓦左右。

据了解,2015年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三省6000千万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3519小时、2742小时和3822小时,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,且均低于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3969小时。

火电方面,中电联数据显示,2015年黑龙江和吉林火电利用小时数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,其中吉林省仅有3326小时,较全国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低1000小时。

核电方面,2015年辽宁核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5815小时,而全国核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350小时。目前,东北地区已建和拟建核电项目包括辽宁红沿河核电和徐大堡核电、吉林靖宇核电。此前,红沿河核电机组曾在冬季供热期间为省内热电联产的火电让路,无法满发,这样的情况在国内核电运营史上量身定制,引起了行业与政府重视。

而东北风电的尴尬遭遇早已不是新闻。2015年,东北风电弃风进一步加剧,尤其是在冬季供热期间,风电再遭大面积弃风,风资源充沛的东三省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仅有1647小时,较全国平均水平低80小时。

据了解,电源建设速度与经济发展速度不成正比,是东北严重“窝电”的*重要成因。东三省是“十二五”期间全国经济增长*缓慢的地区,而与此同时,在电力已经严重过剩的情况下,东北地区电源建设仍在加速进行。如果“十三五”期间经济没有跨越式发展、政府主管部门不加以管控,东北或将面临史上*严重的电力过剩局面。

提高系统调节能力是关键

为从供需两侧加快推动解决东北地区“窝电”问题,《意见》提出了几项重点任务,分别是: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、控制火电与风电建设节奏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、加速推进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、大力推进电能替代、提高系统调节能力、加快电力市场建设、丰富能源生产方式。

其中,提高系统调节能力、加快电力市场建设、丰富能源生产方式对于东北而言更具针对性和重要现实意义。

“此次意见*核心的部分,是提高系统调节能力,包括实施燃煤电厂灵活性提升改造工程以及加快规划内抽水蓄能、燃气调峰等调峰电源建设进度。”一位政府部门人士告诉《中国能源报》记者。

《意见》提出,实施燃煤电厂灵活性提升改造工程。2016年,在东北地区选取**批10家燃煤电厂进行灵活性提升改造试点,提高调峰能力,在技术上缓解东北地区冬季调峰问题。2017年以后,系统推进燃煤电厂灵活性改造。

在抽水蓄能方面,加快规划内抽水蓄能、燃气调峰等调峰电源建设进度。加快建设辽宁清原、兴城、庄河,吉林敦化、桦甸、蛟河,黑龙江荒沟、五常、尚志抽水蓄能电站,尽快发挥调峰作用。

与此同时,《意见》明确将建立和完善辅助服务市场,开展东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专项改革试点,鼓励各类发电企业或用户参与调峰服务,并按规定获得合理补偿收益。

据了解,煤电机组灵活性提升的潜力巨大,辅助服务市场建立和完善后,将提高电厂参与调峰的积极性,届时东北的弃风弃光弃核现象都将得到极大缓解。

此外,《意见》提出推进燃煤生物质耦合发电。结合秸秆禁燃要求,在东北地区选择有条件的燃煤电厂进行秸秆、污泥掺烧改造试点,促进生物质燃料消纳,降低电厂煤耗,减少生物质直接焚烧污染。

“将可再生能源与煤炭多联产耦合,可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减少污染物排放。未来能源的生态系统模式的构建,就是利用煤转化过程的新技术与可再生清洁能源相集成,形成近零排放的低碳**清洁多联产能源系统。”一位煤炭行业人士表示,“东北具备燃煤生物质耦合发电试点的条件,技术成熟、经验丰富后,这一模式可推广至全国。”

严控电源规模

对于备受争议的电源规模与电力外送通道建设问题,《意见》明确,在火电与风电建设方面,严格控制煤电新增规模及建设节奏,“十三五”期间,在东北地区取消煤电项目190万千瓦,缓核煤电项目210万千瓦,缓建煤电项目357万千瓦,力争再淘汰落后火电350万千瓦。科学控制风电新增规模及建设节奏,弃风限电比例超过20%的地区不得安排新的建设项目。

政府部门将落实《热电联产管理办法》要求,引导热电有序发展。新增采暖需求优先通过建设背压热电机组解决,充分发挥背压热电机组供热能力强、机组容量小的优势。严格限制现役纯凝机组供热改造,确需供热改造满足采暖需求的,须同步安装蓄热装置,确保系统调峰安全。

在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,今年开工建设扎鲁特至青州±800千伏直流工程,2017年建成投产,促进东北地区各类电源外送。2019年力争实现赤峰地区(元宝山)电厂改接河北电网工程建成投产,增加清洁能源富集的赤峰地区向华北送电约200万千瓦。力争白音华2×60万千瓦项目改送江苏电网工程建成投产。

值得注意的是,《意见》提出,加快推进徐大堡核电外送华北通道前期论证工作,结合“十三五”电力规划编制,提出可行的徐大堡核电消纳方案,统筹研究新增东北向华北送电可能性。此外,《意见》还明确,2016年,在东北地区选择若干地区开展电能替代试点示范,鼓励先行先试,编制实施方案,在功能、工农业生产等领域,实施以电代煤、以电代油。